佛山中考政策或有变!
12月2日,佛山发布《佛山市教育局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(公开征求意见稿)》 意见的公告。
扩大高中阶段教育资源供给
主动适应高中阶段入学需求趋势,提早谋划学位供给,充分挖潜,推动新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,适度扩大优质民办高中招生计划,鼓励民办高中扩大公费生招生计划,逐步提高初中毕业生入读普通高中占比。
调整录取计分科目分值
基于省改革文件要求,化学是录取计分科目之一,同时根据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课时和课程容量,化学仅学一年,可适当降低比重,以减轻考生负担。从2027年起,化学科按卷面分值60%折算计入总分,单科满分由100分调整至60分,调整后其比重与广州、深圳、东莞等地在录取中的比重大体相当(8%至9%之间)。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等级不作为录取依据。其他科目构成和折算方法不变,总分由740分调整至700分。提升了语数英等科目在总分中的占比。
优化招生录取批次设置
合理设置招生录取批次层次,降低考生志愿报考难度。完善“公民同招”政策,探索优质民办高中部分招生计划与公办高中同批次招生。推进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同批次并行招生,推动“普职”协调发展。
完善普通高中录取办法
逐步提高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比例,探索均衡派位试点。提高名额分配实际录取比例。逐步扩大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范围,完善规范体育、艺术等特长生选拔考核方式。优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录取时运用方式。
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
逐步扩大中职学校综合高中、中高职贯通和中职本科贯通培养招生规模,在原中高职贯通基础上,拓宽中职到高职和应用型本科的纵向培养通道,构建衔接贯通的现代职教体系。
从严规范招生秩序
强化考生填报志愿服务,规范成绩发布,克服唯分数论,不得炒作“状元”和升学率。完善考试招生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,落实按审批区域“属地招生”,按国家、省规定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,维护教育公平。